1.自105年1月1號起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,因肉品冷凍冷藏食品屬消耗性商品,商品屬性特殊或有保存期限,除商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中而造成的損毀,才可接受退換貨申請,非商品瑕疵無法為您辦理退換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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